真正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建立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基层基础、狠抓事故隐患整改,强化协调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管监察、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近三年来,我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尽管我市《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漠,遵法守法尚未成为广大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各类企业特别是大量非公有制小企业的生产安全行为尚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在监管执法方面,也还存在着力度不够、工作不到位以及执法力量不足、手段不完善等实际问题。所有这些,都说明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下一步,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继续在学习宣传法律上狠下功夫。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的增强和遵法守法舆论环境的形成,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要认真总结三年来的经验,在实践中探索更多、更有效的宣传教育途径,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
第二,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坚持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和纠正;对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第三,继续搞好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上一页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