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资料下载 答考生问 考试书店 表格下载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行政能力 时政申论 面试技巧 备考心得 资料大全 公共基础 招警考试 辅导信息 考试指导
国家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江苏 浙江 安徽 四川 山西 山东 河南
云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贵州 福建 江西 新疆 甘肃 宁夏 西藏 陕西 青海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大纲 职位表 考试用书 行测真题 申论真题 成绩查询
招警考试辅导 招警模拟题 招警真题 招警面试 法律法规 社会热点 公安基础
您现在的位置: 去考公务员网 >> 招警考试 >> 社会热点 >> 文章正文       招考动态   警察故事  考试指导  心理测试
司法公正是和谐社会之基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去考公务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9 0:10:28

  曾对本院爆出13名法官受贿窝案深表痛心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近日同样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对此,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吴忠民教授认为,类似的司法腐败案并非个案,这种现象对维护社会公正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危害很大。

  他说,在民众眼中,法官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化身,一旦法官也涉足腐败,人们很容易对公众权利的社会保证失去信心。而在个别地方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和监督缺失,司法腐败行为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说,一旦出现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腐败的确会酿造社会悲剧,“黄运财案”就是一个例证:因为湖南省永兴县法院枉法判决,偏执的黄运财一怒之下将法官炸死。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滕彪称,类似的悲剧在近几年发生过多起,这些案件的一大特点是,许多无辜的人因此受到严重伤害。 

  吴忠民分析,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因为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个体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新旧体制转换所带来的震动和磨擦,和一些腐败现象的滋长,使得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一个重要表现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两极分化”。这种分化不只是经济上的,还表现在社会话语权上。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其中尤以司法不公和腐败最不为社会所接受。因为司法公正是最后一道底线,这条底线守不住,就断了老百姓走“正道”自力救济的渠道,很容易将他们推上铤而走险的不归路。 

  关于维护司法公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吴忠民这样分析,实现社会和谐,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而公检法等政法机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导性力量。司法从业人员要履行好职责、行使好权力,首先要“管”好自己,自己首先要公平正义,才能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滕彪认为,真正的社会和谐是使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和谐社会并不是绝对的和谐、消灭社会冲突,而是使各种社会冲突都能够通过法制的渠道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没有社会公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专家也给杜绝司法腐败开出了药方。 

  滕彪说,首先,要实现法院的公正审判,就要切实保证法院的独立地位,其中不仅要保证法院对其他权力机关的独立,还要保证法院的工作人员对其他社会关系的独立。另外,提高法官的素质也是保证法院公正判决的重要一环。最关键的是,相关部门应重视民情,关注民生。社会需要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让普通民众的声音能够充分传达,政府能针对矛盾与之有效沟通。 

  贺卫方认为,建构公正廉洁的司法体系是关键。首先,在保证审判独立性方面,目前的体制还存在很大问题,如在人事和财政等方面,法院无法独立于外部环境,而在内部,法官也无法独立于院长,这都使司法腐败成为可能。 

  第二,需要强化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明确法官的司法责任。一旦法官的司法责任淡化了,审判就容易听命于外部权力,如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审查委员会制度”,一些敏感的案件法官就可交给“审委会”负责,但这个审理过程是非常不透明的,外界不知道案件究竟是谁审理、负责的。在这种情况下,司法腐败就无法得到有效监督,案件也成了“葫芦案”。 

  第三,应提高法官的选任标准,实现法官同行间的有效监督。选任法官的标准应更严格,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使法官认识到自己职业的尊严和荣耀感,珍惜名誉,远离腐败。法官应成为一个职业共同体,到达某一知识层面和道德标准的共同体。另外,让法官同行监督同行,因为业内人的眼睛比外人更亮,他们更清楚一些“潜规则”。如果这个整体都具备司法责任感,并积极自律和互相监督,将能更有效地抵制司法腐败。 

  第四,适当提高法官的待遇,尤其地处西部地区的基层法官。法官的待遇不理想和监督的缺失非常容易导致地方法院的司法腐败,需要适当提高待遇,使法官不再为五斗米折腰。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信息
    普通文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让法律说话 (2007-07-29)
    普通文章 2006公务员考试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5 (2007-07-29)
    普通文章 2006公务员考试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4 (2007-07-29)
    普通文章 2006公务员考试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3 (2007-07-29)
    普通文章 2006公务员考试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2 (2007-07-29)
    普通文章 2006公务员考试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分析1 (2007-07-29)
    普通文章 司法公正是和谐社会之基 (2007-07-29)
    普通文章 为何走向严重对立城管与小贩猫鼠游戏不和谐 (2007-07-29)
    普通文章 警察为何频自杀?强势群体反易心理弱势 (2007-07-29)
    普通文章 打不还手的警察如何维护公共安全? (2007-07-29)

    去考公务员考试交流群:21958439 | 46144762 | 46894764 | 52865235 | 54972662(未满) 欢迎进入QQ群联盟通道
    广东公务员交流群:46895099 | 2567089 | 52726563 | 26451842 (未满)| 云浮公务员群:57325542(未满)
    About Qkgwy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务员教材订购电话:13267023885 0755-29809735 QQ:5564795
    Copyright © 2007-2008 QKGW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粤ICP备07032728号 有事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