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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两年内完善司法鉴定基本制度框架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去考公务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5 15:17:47

  司法部将尽快出台与准入、监管、处罚活动相适应的管理规范,与鉴定实施活动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初步形成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司法鉴定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据了解,司法部近日征求了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6项规章制度的意见。同时,司法部还将尽快研究起草《司法鉴定职业道德规范》《司法鉴定人准入标准和条件》和《司法鉴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表示,司法鉴定活动不是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也不是技术侦查和犯罪现场调查活动,而是诉讼证明活动、科技实证活动;司法鉴定人不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或审判人员,而是独立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参与诉讼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郝赤勇强调,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从司法鉴定的法律定位和诉讼功能出发,积极探索和构建适应司法鉴定实践需要,符合司法鉴定规律,具有司法鉴定自身特色,与其他诉讼制度相衔接、相配合的司法鉴定制度规范。

  他要求在司法鉴定的制度建设中,一定要更新观念,决不能再简单地套用和沿用侦查工作、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的观念、规定、概念和专业术语。各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共同努力探索,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鉴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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