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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2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特需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符合公布的其它条件;
8、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其中: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生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
9、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9、其他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7月25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事局(具体地点:红河州图书馆一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由报考者本人报名,不得让他人代报。
2、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证(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原件证明(教师或师范类的毕业生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方可报名(其中,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证或户口迁移证须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若遇所学课程已全部合格,其毕业证书还在办理过程中的报考者,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也可报名,如笔试成绩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最迟至面试时必须向人事部门出具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户口及档案等关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托管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托管学校或相关托管部门的证明方可报名。2004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属我省生源的,可享有与200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即可视其为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示就业登记证原件)。
3、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报名时,需向报名工作人员说明,并在考试时使用与所携带的证件相同的名字参与笔试、面试。
4、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填写《西部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登记表》(该表可由考生在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5、所有报名者均须携带本人五分免冠近期同底照片3张(照片背面签名并注明所报考单位、职位的代码)。
6、报名费按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云人考〔2006〕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收取40元报名费。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