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报考成都公安机关的考生在考录过程中更好的进行各个环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报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二〇〇七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生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公安局二〇〇七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以下称《简章》)及其两个附件《成都市公安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职位情况表》、《2007年成都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分配表》等文件,在明确报考职位要求的全部条件后,慎重选择是否报考。
2、考生在报考前应充分了解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条件及标准,如学历、身高、视力等方面的要求,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如实填写《200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避免在后期审查中被发现不符合条件后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3、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过程较长,程序较多。考生在考录的各个环节都应按《公告》和《简章》的要求查看有关网站,详细了解下一步骤进行的时间、地点,提前准备好的相关材料、证明文件(需妥善保管好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影响考录。
4、考生在网络报名填写《200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时,“个人简历”栏目请从读高中时开始填写个人履历。
5、考生在网络报名前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详细查阅“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和“考生常见问题回复”等,确保网上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028-86740101、028-86740202、028-86740303。如遇报名相关政策请拨打咨询028-86641147。
6、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考生仅限于警察院校毕业生,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地方院校考生只能报考综合管理职位。
7、体能测试按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具体内容见“四川人事考试网”。请考生提前做好体能测试准备。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