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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济南人事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9 14:13:05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团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办〔2008〕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计划招募2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招募范围为符合岗位要求的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2006至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二、组织招募

  报名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25日,地点为济南市人才市场(经十路239号),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现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确定人选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评分。考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8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其中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按1:3(或相应)比例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精神,按照择优选择的原则,特困家庭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分别组织。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为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每个面试考场配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员。面试时间为8月1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成绩按岗位招募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二)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确定后,组织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培训工作由市和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共同组织。8月29日前,各地“三支一扶”大学生全部上岗。

  五、服务管理

  (一)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照《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指导、协调好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问题。要按照鲁青办〔2006〕21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在各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至2名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工作。要建好“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随时掌握动态信息,作为工作管理、发放生活补贴和享受就业服务政策的依据。

  服务乡镇、服务单位要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二)根据国人厅发〔2007〕37号文件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支医”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改为三年(工作第一年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我市确定接收“支医”大学生县(市)区所在地的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为就业见习医院,见习期间不得向“支医”大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县(市) 区卫生局负责落实“支医”大学生住宿以及安全、健康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安排见习期满“支医”大学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见习期满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支医”大学生,在第二、三年仍需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但须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指导下服务。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缴纳党费、团费。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服务单位要按照党员标准和有关程序积极发展为党员。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前向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后,报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并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岗位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济人字〔2006〕117号文件的规定,切实落实各项配套经费,市财政、人事部门将适时监督检查“三支一扶”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七、组织领导

  今年是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第三年,也是首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第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人事部门要在“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机构中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更多支持。财政、教育、农业、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新贡献。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健康状况要求表.doc

  2.济南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doc 

  3.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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