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时间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办理退费手续。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月27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
4、考试地点:
桂林市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url=http://www.gxpta.com.cn]www.gxpta.com.cn[/url])上公布。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桂林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我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桂林人才网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市组织人事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