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报经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拟补录严丽君等5位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 监督电话:020-38352213
序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1严丽君女34724841623中山大学
2丁剑臻女34724844507中山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 监督电话:0991—8815987
序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1张 栋男35926560709新疆财经学院
2钟 磊男35922223914长春税务学院
3李 科男35926170311西北政法大学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