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资料下载 答考生问 考试书店 表格下载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行政能力 时政申论 面试技巧 备考心得 资料大全 公共基础 招警考试 辅导信息 考试指导
国家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内蒙古 吉林 辽宁 江苏 浙江 安徽 四川 山西 山东 河南
云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贵州 福建 江西 新疆 甘肃 宁夏 西藏 陕西 青海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大纲 职位表 考试用书 行测真题 申论真题 成绩查询
考试新闻 试题资料 行政能力 申论热点 经验交流 面试综合 警察专区
您现在的位置: 去考公务员网 >>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题 >> 试题资料 >> 文章正文
公务员考试检察院专业知识练习题(含答案)
编辑:admin 文章来源:去考公务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8 10:13:43

  1.错   2.错   3.对   4.错   5.对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b   2.b 3.c   4.b   5.a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abc   2.bd   3.ad   4.bcd   5.bcd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所管辖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2.受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初步审查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3、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4、刑事抗诉:在我国,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法律手段。抗诉一经提出,必然引起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进行二审或再审,从而阻止判决、裁定的生效或执行。

  5、民事、行政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的法律监督。

  五、简答题(共15分)

  1、答: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内容,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切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包括:

  1.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活动违法的;

  2.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违法的;

  5.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6.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7.法庭审理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8.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每1点1分,共8分)

  2、答: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时,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逮捕的法定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3分)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即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侦查阶段初步分析判断其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分)

  3.有逮捕必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大,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2分)

  六、论述题(共10分)

  答:刑事抗诉有两种不同的形式:

  1.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也称为上诉程序的抗诉。(2分)

  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也称为再审程序的抗诉。(2分)

  两种形式的抗诉有共同点,但也有区别。其主要区别是:

  1.抗诉对象不同。

  2.抗诉权限不同。

  3.审理的程序不同。

  4.提出抗诉的期限不同。

  5.抗诉作用不同。(5分)(展开论述1分)

  七、案例分析(20分)

  1、答:(1)县公安局在对杨某取保候审的保证问题上存在错误。根据规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3分)

  (2)公安机关在搜查过程中存在错误。根据规定,在搜查过程中发现违禁品的,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当扣押。本案中侦查人员让杨妻自行销毁搜出的违禁品是错误的。(3分)

  (3)检察机关实施侦查监督的方法存在错误。根据规定,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使用的文书应为纠正违法通知书,而不能用检察建议书。(4分)

  2、答(1)王某说,“你没有收别人的钱,那你拿出证据来。”这违反了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原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3分)

  (2)法警周某将高某反铐在暖气管上,是变相刑讯逼供的行为。不能在讯问中适用警械达到让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目的。(3分)

  (3)对高某拘留后三天才通知其家属,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后24小时以内应通知家属的规定。(2分)

  (4)法警周某将拘留通知书交给未成年人,违反了刑事

  诉讼法关于直接送达应交给犯罪嫌疑人成年家属的规定。(2分)

上一页  [1] [2] [3]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报道
    普通文章 公开选拔司法类笔试模拟试卷 (2007-09-08)
    普通文章 监狱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及答案解析(公安司法系统) (2007-09-08)
    普通文章 劳教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及答案解析(劳教系统) (2007-09-08)
    普通文章 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试题精选 (2007-09-08)
    普通文章 历年公务员考试面试试题精选 (2007-09-08)
    普通文章 公务员考试面试试题分类解析 (2007-09-08)
    普通文章 公务员考试检察院专业知识练习题(含答案) (2007-09-08)
    普通文章 公开选拔司法类笔试模拟试卷(司法、公安、检察、法院 (2007-09-08)
    普通文章 2006年内蒙古国税公务员面试题目 (2007-09-08)
    普通文章 2004年1月11日上午内蒙古面试题 (2007-09-08)

    去考公务员考试交流群:21958439 | 46144762 | 46894764 | 52865235 | 54972662(未满) 欢迎进入QQ群联盟通道
    广东公务员交流群:46895099 | 2567089 | 52726563 | 26451842 (未满)| 云浮公务员群:57325542(未满)
    About Qkgwy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务员教材订购电话:13267023885 0755-29809735 QQ:5564795
    Copyright © 2007-2008 QKGWY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粤ICP备07032728号 有事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