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人事厅、编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达自治区直属机关 2007 年遴选及考录公务员计划的通知》(内人发〔 2007 〕 130 号)和《关于 2007 年自治区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 2007 〕 133 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本次遴选公务员计划为 17 人,其中办公厅机关 12 人,保密局 2 人,机要局 3 人。结合我厅具体实际和用人需求,现提出本遴选方案。
一、遴选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遴选公务员是从现有公务员中择优选拔部分人员补充到机关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办公厅的遴选工作要在自治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自治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办公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区内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等限制条件外,我厅的遴选公务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年龄原则上在 30 岁以下( 1977 年 7 月 30 日 后出生),机关文稿写作特长突出者可以放宽到 35 周岁,身体健康;
2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3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党政群机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生;
4 、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机关文稿写作方面的实践经验;
5 、两名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的遴选范围为已取得国家公务员资格的内蒙古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应届毕业生;
6 、同等条件未婚者优先录用。
已经办公厅研究原拟调入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也一并作为遴选对象,参加遴选考试,参与公开、公平竞争。
二、遴选工作的基本程序:
本次遴选公务员的报名和推荐工作,要以本人自愿报名、盟市厅局推荐、党委办公厅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以上必备条件,先由本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内蒙古党委办公厅遴选公务员登记表》,经盟市党委办公厅(室)统一初审、核实和盖章后,先电传、后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部门的报名和推荐工作,参照上述办法,推荐人选须经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后,由有关部委厅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限内直接报送办公厅人事处。
三、遴选工作的有关要求:
1 、为切实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新进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要求各盟市党政领导机关和直属机关各有关厅局办公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推荐和初审把关工作。报名人数较多时,可采取考试加考核的方法进行初审把关,以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公务员列为推荐和遴选对象。
2 、推荐参加考试人选的名额,一般控制在每个盟市 5 名以下、每个厅局 2 名以下。确定推荐的人选,要求填写《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遴选公务员登记表 》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 3 张。各有关盟市厅局务于 9 月 15 日 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等,一并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事处,以进行资格审查。
3 、报名和推荐工作的时间为 8 月 27 日 一 9 月 15 日 。
四、发布通知、考试考察及其他事项
1 、本方案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 // www.impta.com) 上公布的同时,将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名义向各盟市党委和政府办公部门(含组织、宣传部门)、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办公室发布遴选通知;推荐人选的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厅人事处根据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办公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应试人员名单。
2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实施。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3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笔试。笔试为一张试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通知本人。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 1 : 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 1 : 2 的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选。
5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办公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办公厅厅务会议审定。
6 、笔试、面试、考核的实际得分分别按 30% 、 20% 、 50 %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试题及评卷、评分和相关的保密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办公厅考务工作小组负责。
7 、选调人员确定后,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选调人员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免去其职务)。试用合格者报组织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8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有序进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发布通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办法。
为加强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组长:符太增,副组长:王中和;成员:韩振业、成学庆、李国强、侯智勇、史永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理与遴选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办公厅人事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0471 - 4812395 (传真)、 4812040 、 4812255 、 4813645 。
附:《内蒙古党委办公厅遴选公务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