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 2007 年自治区直属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 2007 〕 133 号)精神,为做好我单位今年补充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领导
这次遴选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确保遴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符合本室要求。
遴选工作在自治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自治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职位及人数
遴选机关工作人员 1 人。
按照遴选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为 5:1 以上。
三、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4 、年龄在 32 周岁以下( 1975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
5 、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6 、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署名文章;
7 、自治区内各级机关己登记的公务员。
四、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的统一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impta.com )上统一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http//www.impta.com )下载“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报。
2 、 9 月 17 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近期 1 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文章成果复印件(笔试时需携带原件)报送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
3 、经审查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的组织
考试由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组织,分为笔试、面试(使用汉语文)。
1 、笔试
笔试重点对基本理论、政策研究和写作能力进行测试。
实行封闭式评卷,评卷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 1:5 的比例公布参加面试人员。
2 、面试
面试考场设考官 5 至 7 人,参加面试人员要就指定题目进行演讲,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 60% 、面试占 40%, 加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布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遴选人数与考核人数 1:3 的比例,根据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 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在指定的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研究能力。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工作完成后,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录用对象。
(五)录用审批
填写遴选结果审批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答复。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1 号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
邮编: 010096
联 系 人:余占光 缪增位 电话: 0471 — 4812723
传真: 0471 — 4817515
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07 年 9 月 4 日 |